铂力特(68833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6-01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由244,891.41万元调整为310,475.02万元,增加65,583.61万元拟全部以自有和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2023]1444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1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195.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07,395,915.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5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XAAA3B010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根据设计规划时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民用领域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和快速增长的需求,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后决定增加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并对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四、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1)“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44,891.41万元调整为310,475.02万元,增加部分65,583.61万元拟全部以自有和自筹资金投入。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1.公司前期向全资子公司西安铂点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注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本次内部结构调整将制粉车间建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19,813.68万元调减至15,637.20万元,原材料生产线拟使用的募集资金由10,296.44万元调增至23,508.48万元; 3.原材料生产线于母公司先行建设募集资金已投入6,289.49万元,待制粉车间建设完毕后,以注资或子公司购买的方式转移至西安铂点,原材料生产线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部分将根据子公司生产建设进度以注资方式转移至子公司。 五、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项目具体实施进展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匹配公司战略布局与业务实际推进节奏。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宜。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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