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60023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良杰)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尽职尽责、谨慎勤勉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本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现就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进行说明。 陈良杰,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今,任浙江乐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至今,任浙江求真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2021年至今,任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董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董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在本人任职期,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对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现场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各委员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管理人员、聘请审计机构、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等内容进行审议,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3、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关注和监督。通过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市场经济环境、公司战略等方面的汇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关注公司反馈的中小投资者意见,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关切,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其他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审核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展,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聘用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人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该人员具备胜任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及实际履职条件,完全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均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除履行对财务信息的审查职责外,本人持续了解内控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公司内控审计部、外部审计师的工作汇报,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经审查,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人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审慎、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度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持续加强监管与行业政策研究,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关键事项,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与高质量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陈良杰 2026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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