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603230):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股票简称:内蒙新华 股票代码:603230 2026年5月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6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6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17议案四: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19 议案五: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20议案六: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1附件一: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中华)......................................................................22 附件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文英)......................................................................23 附件三: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网成)......................................................................24 附件四: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丽珍-已离任)........................................................25 附件五: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宗那生-已离任)........................................................26 附件六: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贺军-已离任)............................................................27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4、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全体股东的有力支持下,忠实履行股东赋予的法定职责,全面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部署,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与执行力度,勤勉尽责推进各项工作。董事会紧扣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主营业务为核心支撑,以强化内部治理为重要抓手,系统推进经营管理工作,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显著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深入剖析市场动态,紧跟行业趋势,精准锚定经营策略。在董事会的引领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奋力前行,全力推动公司经营工作稳健开展,凭借灵活的应变能力与扎实的业务基础,于挑战中谋发展,在变革中求突破,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经营情况如下: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5.14亿元,同比下降16.39%;实现净利润1.75亿元,同比下降48.29%。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4.92亿元,较年初下降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69亿元,较年初增长0.63%。 二、2025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和5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召开年度股东会情况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2025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职尽责,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法治思维和合规文化,构建全流程信息披露管控机制,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透明度。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执行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制度,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时限要求,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与经营信息。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并切实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致力于提升该项工作的质量,以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股东会,以便广大投资者能够便捷地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互动平台以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应与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举办了4次业绩说明会,包含三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和内蒙古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同时回复上证e互动问答26条,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交流,有力地促进了投资者权益的保障。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托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秉持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的理念,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根据新《公司法》以及证监会发布最新法规,制定及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内的多项制度,并依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规定,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职能,切实保障了公司的合规运作。 六、2026年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准则,做好自治区文化事业,为广大读者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推进文化体验升级。通过一系列战略举措,践行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强董事会职能发挥,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认真组织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管理层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与督导,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推进公司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建设,健全内控体系,加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筑牢合规防线;三是加强市场拓展眼界,开发拓展细分市场,探索差异化布局,延伸服务边界,提升服务能力,用好品牌影响力,着实推进公司转型,以高品质服务带动高质量消费实现业绩提升,以稳健经营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797,750.32元,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3,52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028,4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4%。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元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内容 2026年度,董事秦建平先生、新娜女士、高瑞梅女士(离任)、张瑞平先生薪酬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实施,张克文先生、吕志刚先生薪酬按照0元/月标准发放,王中华先生、丁文英女士、张网成先生薪酬按照5000元/月标准发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化运营能力,契合当前监管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公司日常管理、内控建设、合规运营等工作开展情况,经梳理研究,拟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化运营能力,契合当前监管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公司日常管理、内控建设、合规运营等工作开展情况,经梳理研究,拟对公司部分现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化运营能力,契合当前监管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公司日常管理、内控建设、合规运营等工作开展情况,经梳理研究,拟对公司部分现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中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工作报告(王中华)》。 附件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文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工作报告(丁文英)》。 附件三: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网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工作报告(张网成)》。 附件四: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丽珍-已离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丽珍-已离任)》。 附件五: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宗那生-已离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宗那生-已离任)》。 附件六: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贺军-已离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贺军-已离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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