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600400):红豆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20:46:45 中财网
原标题:红豆股份:红豆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400 公司简称:红豆股份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服装业务板块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1.7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74.86%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采购与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存货与应收账款、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与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的50%≦潜在错报﹤财务 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 重要性水平的50%
说明:
公司以利润总额的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 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万元以上100万元-500万元(含500 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重要缺陷1、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1、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2个。


非财务 报告内 部控制 重要缺 陷缺陷描述业务 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 告基准 日是否 完成整 改截至报 告发出 日是否 完成整 改
经营性 资金占 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对控股股东的1.10亿元应收 账款发生逾期,相关逾期应收财务 管理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的关 联应收账款进行了统计、汇总、 核对,确认了逾期应收账款金
 账款于2025年4月30日前全 部收回。但2025年,公司对控 股股东的应收账款再次发生逾 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对控股股东逾信用期应收 账款余额为4,509.43万元。公 司在2024年对控股股东应收 账款已经出现逾期的情况下, 2025年未对关联应收账款进行 严格控制并及时催收,导致再 次发生应收账款逾期,构成控 股股东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额并进行了催收,截至目前前 述关联方逾期应收账款已全部 解决。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内部 控制管理体系,加强对财务流 程的管控,加大审计部门对公 司经营及内控关键环节的过程 控制与监督职能,确保公司日 常管理及决策的流程化、规范 化。  
非经营 性资金 占用2025年5月,控股股东通过预 付款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1,250万元资金,同时公司未 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 露该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财务 管理公司及控股股东及时对前述问 题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报 告,并已积极主动采取纠正措 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 述资金占用情况已解决。公司 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 取教训,持续加强相关责任人 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内 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意识,完善 信息披露管理体系,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为1个。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都已整改完毕,整改后运行情况良好。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及各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在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持续评价、完善工作,并建立了自我评价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双重监督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效落实。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提升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助力业务稳健发展,为公司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宏江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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