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60166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平煤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2,9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6,683.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22日到账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3)第0122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2023 167,902.29 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其中, 137,902.29万元用于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支出,30,000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551.68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7,453.9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3月,公司、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签署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并已对外公告(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5-08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7,453.96万元,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10A011507号)。 202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平煤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煤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平煤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平煤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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