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大为股份(00221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8:31:39 中财网
原标题: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与高新投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为创芯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大为创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2026年 3月 31日 (未经审计)2025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75,919,073.53253,537,226.59
负债总额287,647,836.43190,453,518.1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
净资产88,271,237.1063,083,708.44
项目名称2026年 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 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385,391,635.571,097,770,002.8
利润总额27,949,294.7324,846,543.21
净利润26,457,939.1021,012,546.76
10、大为创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高新投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乙方)
3、债务人: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具体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为免疑义,主合同为额度授信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为单项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若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自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二年。

7、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二)大为创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总金额为16,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高新投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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