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华康股份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8:36:3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
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5077华康股份2026/5/11
二、 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陈德水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6.98%股份的股东陈德水,在2026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陈德水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调整前后对照表 
调整前调整后
第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标准如下: …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 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构成。其基本工 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 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 定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奖金以 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 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 完成情况核定。第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标准如下: …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 本工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50%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其基本 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 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 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 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 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 成情况核定。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 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 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公司可根据 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管理第四章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增加第十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 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 司应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增加第十一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 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增加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
 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 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不将原《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3《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
1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应选董事(4) 人
17.01陈德水
17.02程新平
17.03徐小荣
17.04郑晓阳
1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3)人
18.01李军
18.02张惜丽
18.03徐建妙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15-1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为公司持股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5、议案16、议案17.00(17.01-17.04)、议案18.00(18.01-18.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江雪松、黄钱威、汤胜春、余辉、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12《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3《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4《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01陈德水 
17.02程新平 
17.03徐小荣 
17.04郑晓阳 
1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01李军 
18.02张惜丽 
18.03徐建妙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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