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元(300472):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新元 公告编号:2026-073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5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5),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请求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通过预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债权。 2、2025年7月4日,公司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2025赣10破申1号之一],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1)。 3、2025年7月4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2)。 4、2025年7月28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若有)工作,整体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6)。 5、2025年8月11日,为了充分尊重意向投资人报名筹备工作及内部决策流程,有效保障各方参与重整投资的相关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全体债权人及投资者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预重整投资报名期限及保证金缴纳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1)。 6、2025年8月14日,已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已按期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共计21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其中意向产业投资人10家,意向财务投资人11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2)。 7、2025年8月27日,为了有序推进新元科技(预)重整相关工作,核实新元科技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在(预)重整期间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新元科技(预)重整中介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11)。 8、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为高效推进公司复工复产工作,保障全体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务借款,通过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统一监督、管理相关资金的使用,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并由临时管理人在此权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9、2025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抚州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三个月至2026年1月3日。 10、2025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公告》[(2025)赣10破申1号]、临时管理人发来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经临时管理人研究决定,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11、2025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12、2025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全部五项表决事项均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3、2025年11月10日、11月11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新元科技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告知函》和《公证书》,新元科技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新元科技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打分,并经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随锐绿技行启宸联合体(牵头投资人: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新元科技重整正选投资人;确认光和金资投资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汕头市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元科技重整备选投资人。 14、2025年12月10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9)。 15、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之二],抚州中院决定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3日。 16、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与青岛启雅投资运营中心(有限合伙)等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该等财务投资人本次认购公司拟转赠股票合计141,862,056股,认购价格均为3.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78)。 17、2026年1月23日,公司与财务投资人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公司拟转赠股票合计10,000,000股,认购价格为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8、2026年4月1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之三],抚州中院决定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6年7月3日。 19、202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若后续抚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抚州市临川区区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重整程序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有条件受让公司转增股票,拟受让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具体事宜以实际签署协议内容为准。 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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