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00286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9:41:05 中财网
原标题:星帅尔: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6-03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9,712,51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567,400股后的352,145,1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5,214,511.60元=352,145,116股×0.1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978962元/股=35,214,511.60元÷359,712,516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8962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情况
1、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352,145,116股(总股本359,712,5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567,400股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35,214,511.6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67,400.00股后的352,145,1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625陈丽娟
208*****633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00*****915楼勇伟
402*****375楼佳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现有总股本359,712,516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567,4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5,214,511.60元=352,145,116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7896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978962元/股=35,214,511.60元÷359,712,516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896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6341389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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