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9207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7:45:50 中财网
原标题:合肥高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科”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肥高科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合 肥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健翔联系电话:0551- 6220780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昊然联系电话:0551- 62207805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张昊然、俞家琦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核查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   
一、现场核查事项现场核查意见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7.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8.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审计(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3)获取会计师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4)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5)查阅公司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账。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 来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获取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 (3)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 (4)查阅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5)对募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6)对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7)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凭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注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因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情形,因此项目进度与招股 说明书不相符,公司已履行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相关凭证; (3)对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获取并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 (2)查看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3)抽查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凭证资料; (4)获取公司及子公司征信报告。   
1.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3.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4.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6.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  
7.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8.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公告、业绩快报公告等资料;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1.29万元,同比下降48.83%,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56.17万元,同比下降50.68%,主要原因系:(1) 受下游家电市场影响,业内竞争不断加剧,毛利率下降2.4个百分点;(2)募投项目等逐步 投产,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折旧摊销等成本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3)2025年度享 受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较上年同期减少697万元。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分红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与分红相关的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2.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核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1.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二、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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