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13,969,16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3,421,69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547,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547,97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547,47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6%。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5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2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5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29%;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50,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92%;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3%;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68,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2026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62,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1,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8%;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2026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62,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1,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8%;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92%;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9%;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92%;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9%;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9%。 关联股东范文宏、黄新华、深圳市瑞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宏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瑞华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小玲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林晓春律师和洪玉珍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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