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市北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 5月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交通方式:地铁一号线汶水路站换乘公交04路至市北高新园区总部经济园站。 会议主持:董事长孙中峰先生 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会议议程: 一、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4、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财务预算 5、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会议进行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读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八、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请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会议现场发放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供各位股东审阅。 本报告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二: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深耕主业、攻坚克难,始终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把握机遇,紧紧围绕“打造市北国际科创区”战略目标,锚定“科创高地、总部基地、生态福地”发展定位,全力推进“一谷一环一走廊”空间格局建设,以实干担当推动公司在特色产业集聚、科技创新培育、营商环境优化、产城融合等领域稳步前行,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29,191.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8,938.70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964.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25.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达39.08万平方米,2025年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49,480.7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引进企业450家,新增获评高新技术企业29家、专精特新企业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家。 (一)深耕创新,构筑现代化特色产业集群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强数智企业产业密度,推动产业生态能级跃迁。围绕“云数智链”关键核心节点,公司加速引进数据智能类企业,全年新引进数智企业超过150家,总数累计超过900家。新引进恩祺生物、芯链智创、宝地满仓、东有网络、香远物联网、同路链、博悦志诚等数据智能类企业,持续增加数智企业产业密度,不断丰富“数智市北”品牌内涵,扩大全市首批数字化转型示范区的品牌影响力。聚焦核心赛道,公司打造的“数通链谷”项目聚链成势。报告期内,数通链谷项目年内引进区块链优质企业53家,组织举办IEEE大会、区块链大赛、区块链场景集市、全国区块链标准委员会工作会等各类产业活动超60场。推进“静数空间”区块链即服务平台建设工作。2025年6月,上海市数字公共服务中心(数通链谷)在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揭牌,围绕企业“开门四件事”——“买算力、接数据、部模型、装软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数字服务解决方案。报告期内,“视听静界”品牌凸显,市北高新园区“元空间”项目建成启用,引进超高清视听产业项目41个,集聚的超高清视听企业和机构超50家,初步构建形成集成果展示、产业协同、创新孵化、金融赋能和技术攻坚为一体的产业功能枢纽,目前正努力构筑“芯片设备-显示技术-内容生产-终端应用”的产业链条,打造“视听静界”上海超高清视听产业集聚区。 (二)创新驱动,厚植硬核科技投资与科创生态新磁场 围绕“硬科技质量提升+产业生态培育”双目标,公司从“科技创新+产业赋能”两大维度着手,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重点产业领域,构建“政策+空间+投资+生态”一体化的产业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加大产业创新、孵化和投资的力度,分别以人民币6,000万元参与设立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德联博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德联博健基金20%份额。2026年3月,因德联博健基金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公司占德联博健基金份额由20%调整为17.37%。2025年11月,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参与设立中保投信思创(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中保投信思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中保投信思创基金18.10%份额。 公司以产业投资基金为杠杆,通过资本支持与产业赋能,实现产业与资本的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的高效对接,做强科创企业“时间合伙人”功能,成为科创领域的“耐心资本”。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聚能湾孵化器作为市北高新园区核心孵化载体,以科创服务为抓手,围绕“双创孵化+投资助力+专业增值服务+产业创新赋能”的目标,聚焦云数智链、超高清、生命健康、具身智能等产业的成果转化和创新企业孵育,构建科技型企业全周期成长路径。报告期内,聚能湾孵化器全年组织政策培训、投资路演、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57次,连续两年获评科技企业孵化器载体优秀认定。截至报告期末,聚能湾累计孵化苗圃项目498项,孵化器企业453家,加速器企业84户。2025年11月,聚能湾申报的《“链主引领+梯度孵化”构建数字经济产业链融通新生态》成功入选工信部“服务企业在基层”典型案例。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示首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市北高新旗下国家级孵化器聚能湾创新创业中心凭借扎实的孵化成效与突出的产业适配能力成功入围,成为静安区唯一获此殊荣的科创载体。 (三)产城共进,塑造“一谷一环一走廊”宜居宜业品质城 秉持“数字化产业社区服务运营商”的发展定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一谷一环一走廊”建设,通过载体空间梯度布局,精心培育创新创业优质环境。数通链谷作为上海首个以区块链为主体的产业集聚区,亦是静安建设国家区块链应用示范区的核心承载区,报告期内引进豌豆信息、吉瑞供应链、深实微、涂佳科技、八月瓜科技等重点区块链企业,导入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上海市数商协会、上海健康数据产业协会等一批行业功能平台,区块链技术应用“先行区”已初具雏形。静安国际科创社区作为上海中心城区“工业遗产+科创高地”鲜活样本,聚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和创新型总部,打造集商务服务、展览展陈、文体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设施;截至报告期末,已成功引入喜马拉雅、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静安区轨道交通建设等重点企业,曾经见证上海工业文明发展的“老厂房”,如今已焕新出发,成为“中环数字产业创新带”的“新地标”。走马塘整体转型区作为静安“十五五”规划中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积极推动区域内科创、产业、生态的平衡发展,促进人文环境和空间功能的同步更新。在提升老旧低效用地品质和优化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更注重城市文脉肌理的塑造。 (四)服务升级,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新高地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提升服务能级,优化营商服务软实力,严格落实“三级三维”服务及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企业诉求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100%。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依托市北高新园区7大服务平台(投融资、创新创业、人才、商务、党群、文创、物业服务平台)及19个一站式服务窗口(人力资源线下体验站、市北高新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智慧税务社会共治点、法律服务工作站等),为园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论证、政策对接、投融资、产业资源及资本市场等“一揽子”服务,形成“政府+园区+专业机构”的立体服务体系,构建“一体化智能服务矩阵”。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举办“全球服务商进市北”活动,通过政企协同、供需对接的创新模式,充分展现了在构建专业服务业赋能生态方面的实践成果;承办2025全球新兴科技峰会暨“TR50”发布仪式等峰会活动,精心运营SODA等创新赛事,创建“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与园区企业联袂参展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共同展现市北数智产业生态。科创品牌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色园区建设运营模式,践行绿色低碳行为,依托市北高新园区智慧管理平台,持续做好园区生态环境治理,重点监管水系、空气质量、垃圾分类、工地扬尘等,河道水系全年稳定达到三类水标准。公司持续提升园区景观,丰富园区空间绿化层次,共绘产业园区生态“新蓝图”。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2次。在会议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在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记录、表决、决议等各个环节,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确保了会议运作的规范性与高效性。公司全体董事均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决策支持。 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依法召集。公司董事会始终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此过程中,董事会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为公司的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自身职责分工,为公司治理与运营管理2025 16 提供专业支持。 年,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召次。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循各自工作细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重要决策支持,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分析市场动态与行业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综合竞争力以及潜在风险,深入研究公司经营目标与长期发展规划,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通过严谨的分析与论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力推动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制定与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共召开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审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以及项目投资等重要事项,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充分沟通。凭借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在工作中,独立董事始终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还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们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审计报告按时完成,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2026年及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核心理念,深化“地产+投资”双轮驱动运营模式,以国家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要求为指引,依托园区“云数智链”一体化产业生态的深厚积淀,加速推动“数通链谷”“视听静界”特色产业载体从集聚发展向能级跃升、技术驱动向场景驱动转型,全力将市北高新园区打造成兼具“高水平产业能级、国际化资源配置、创新型生态体系”特征的“中环数字产业创新带”核心标杆。 (二)2026年经营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新篇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锚定“建设市北国际科创区”目标,全面开动转型发展新引擎、构筑“科创+产业”融合新高地的关键之年。公司将以科创高地筑牢硬实力,培育高水平数智产业集群;以总部基地激活强引擎,集聚高能级市场主体;以生态福地厚植软实力,营造宜居宜业创新氛围,致力于将园区打造成视野国际化、产业科技化、生态园林化、服务集成化,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1、聚焦特色产业打造,锻造核心竞争优势 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区块链、超高清视听两大特色赛道,推动产业在园区实现集聚化、场景化发展。在聚集区块链产业领域,公司将加快数通链谷项目从“技术驱动”向“场景驱动”转型,引导孵化器精准培育优质企业,构建“技术研发—场景应用—生态聚合”的产业体系。在超高清视听产业领域,公司将推动视听静界·元空间从“产业集聚”向“能级跃升”升级,依托元空间五大功能平台与创新中心的资源优势,推动“芯片-内容-终端”全产业链在园区落地生根、集聚发展。 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赛道融合发展要求,公司将推动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要素有效集聚,搭建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拓展“数通链谷”“视听静界”赛道宽度与产业深度,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做好充分的先行储备。 2、聚焦产业投资赋能,锚定“投硬核、投前沿”发展目标 在产业投资方面,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围绕主导产业设立垂直领域基金,通过资本精准支持与全链条产业赋能,实现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的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的高效对接,构建以价值链为导向的产业投资引培机制。公司将主动融入市区两级国资投资体系,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区域重点科创项目,形成国资引领、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产业投资格局。推动产业投资模式从“零散跟投”向“系统聚焦”转型,聚焦硬核科技、前沿领域精准布局,强化投后赋能与产业协同,稳步推动公司向“科技创投合伙人”转型,以资本力量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3、深化空间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招商提质增效 在打造产业载体方面,公司将以“向内释潜能、向外拓空间”为抓手,深化“一谷一环一走廊”空间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园区产业载体的承载能级、产出效能与功能品质,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城融合的科创产业空间。公司将加快推进走马塘整体转型区规划建设,以走马塘为空间分界,南部重点打造科创产业核心区,集聚高端科创资源与产业主体;北部重点构筑科创活力生活区,完善商业、生活、配套服务体系,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的有机融合。在产业招商方面,持续强化链主招商与联动招商模式,积极协同“三街一镇”开展跨区域招商合作,在空间载体、资源要素、渠道信息等方面实现紧密联动、高效协作。重点运用产业链招商、图谱招商、场景招商、基金招商、平台招商等多元化方式,围绕两大特色赛道精准开展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吸引上下游优质企业集聚,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4、提升园区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企业发展 公司将持续优化园区企业“三级三维”服务体系,精准推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计划,强化政策精准直达与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米”。 公司将搭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互动对接平台,推动各方加强供需对接、资源共享与产业协作,以链主企业为引领,以专精特新企业为支撑,以中小企业为配套,构建梯次分明、协同发展、共生共赢的产业集群生态,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服务保障,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成长。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2025年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与宏观政策的关联耦合度持续加深,行业资源整合的难度进一步攀升。国家层面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新兴产业扶持政策的动态优化调整,均可能导致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与市场实际需求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园区产业集聚效应的充分释放。同时,国内房地产行业仍受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多重因素制约,行业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产业地产开发运营环节形成潜在影响。针对此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与国家政策动态,深入把握宏观经济形势,积极顺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及时优化调整经营发展规划,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二)产业地产竞争风险 数字经济深度渗透背景下,新兴科技产业成为拉动产业园区租赁需求的核心动力,此类企业选址时,不仅关注园区板块产业定位的精准性,更重视人才、技术、资金、数据等核心生产要素的供给质量与获取效率,对产业生态的完整性、成熟度提出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产业园区行业的竞争格局已从单纯的硬件设施比拼,升级为政策支持、服务能力、产业生态等多维度的综合竞争,行业竞争核心也从“办公楼宇之争”转向“产业生态之争”。为应对该竞争风险,公司将秉持更积极的竞争态度、更超前的发展理念、更敏锐的产业布局,持续强化园区产业协同效应,以数智产业为核心发展支撑,聚焦区块链、超高清视听等前沿产业赛道,推动市北高新园区产业迭代升级与生态优化,持续提升园区对优质企业与创新资源的核心吸引力。 (三)产业载体租售业务经营风险 产业载体租售业务是公司主要营收来源,在当前市场环境下面临多重压力。 上海市内新增产业载体集中入市,市场供给持续增加,同时部分企业受经济环境影响扩张意愿减弱,产业载体租赁需求增长放缓,进一步加大了招商难度。在租赁端,公司持有物业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资金回收周期相对较长,易造成租赁现金流入与载体建设、园区运营的现金支出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平衡;在销售端,若产业载体销售进度未达预期,将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阶段性负面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优化客户分层管理体系,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龙头企业等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特点,定制化推出租售解决方案,加速产业载体去化节奏;同时强化“招商-服务-续租”全周期运营管理,提升客户粘性与载体利用率,保障产业载体租售业务收益的长期稳定,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四)产业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产业投资体系的系统性重构,市北高新园区的产业集聚效应为公司投资业务提供了丰富且优质的项目来源,但产业投资固有的行业风险仍较为突出。产业投资项目从初始投入到实现成熟盈利,通常具备较长的培育周期,期间市场环境、行业竞争、企业经营等因素变化,可能导致产业投资存在投资决策风险以及投资退出风险。为管控产业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托市北高新园区的产业资源优势与优质企业储备,深度挖掘并精准筛选优质产业投资机会,提升投资项目遴选质量;同时持续优化投资管理体系,完善科学严谨的投资决策流程,强化对投资项目“投前尽调-投中管控-投后赋能”的全流程监督与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公司产业投资的资金安全与投资效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切实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股东会决议,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全力推动公司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筑底回升与价值重塑,以长期健康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本报告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三:审议《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何万篷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3日,本人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守诚信勤勉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1月23日,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万篷,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专业首席研究员,《经济展望》杂志副主编、党总支书记。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兼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ESG 2025 1 员会委员及战略与 委员会委员。 年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次,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依据相关规定出席了上述提名委员会,并对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反对或弃权等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对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现场工作时间1个工作日。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及现场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尚未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聘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任职期间,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薪酬考核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坚持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对全体股东负责,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1月23日,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履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支持,祝愿公司秉持创新精神,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业绩稳步提升,再创辉煌。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钟伟 2025年,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钟伟,男,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英国伦敦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学讲师、高级讲师,英国布里斯托大学高级联席教师,法国高等经济与商业科学学校访问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兼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了12次董事会以及3次股东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还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市场、产业出现的热点或敏感事件进行讨论,对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积极建言献策。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全部上述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在履职过程中,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未对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反对或弃权等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9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审计室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9个工作日。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及现场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定期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独立董事报告公司的日常运营的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也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展开交流,共同探讨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进一步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以及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等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仔细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薪酬考核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毛玲玲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毛玲玲,女,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博士学位。历任上海教育出版社编辑,华东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了全部会议并行使相应表决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还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市场、产业出现的热点或敏感事件进行讨论,对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积极建言献策。本人对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5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了1次,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全部上述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在履职过程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未对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反对或弃权等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9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025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室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8个工作日。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及现场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定期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独立董事报告公司的日常运营的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也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展开交流,共同探讨公司内部控制、法务管理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进一步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以及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等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薪酬考核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在保障公司依法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任新建 本人自2025年2月20日起担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履职过程中,本人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新建,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政府研究室主任科员,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现任上海华略智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了11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还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市场、产业出现的热点或敏感事件进行讨论,对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积极建言献策。本人对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了1次,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全部上述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在履职过程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未来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未对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反对或弃权等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8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公司年度审计应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7个工作日。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及现场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定期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独立董事报告公司的日常运营的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也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展开交流,共同探讨产业园区发展趋势、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改进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进一步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以及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等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任职期间,经审查,公司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薪酬考核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董事会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与高效化,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四: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6年财务预算》 各位股东: 一、2025年度财务决算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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