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30068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9:20:59 中财网
原标题:英搏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英搏尔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丹丹联系电话:010-6321075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杭立俊联系电话:010-632107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按月查询英搏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列席董事会1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时,英搏尔会 将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 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英搏尔管理层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经核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 ”和“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 二期)”在2025年度未到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市 场竞争、客户需求未达预期及客户年降影响,导致 实际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期。
项目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保荐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业 务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内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 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 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 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 张项目”和“山东菏泽新能源 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 期)”在2025年度未到达预计 效益,主要系受市场竞争、客 户需求未达预期及客户年降 影响,导致实际实现的效益未 达到预期。向公司了解募投项目效益未达 预期的原因,后续将持续关注 项目实施进展及效益情况,督 促公司采取措施积极改善经营 成果,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保护投资 者利益的承诺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 、股份减持的承诺不适用
3、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4、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填补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承诺不适用
5、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不适用
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股 份限售的承诺不适用
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填 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及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社 会保险缴纳相关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5年4月22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世纪大 道证券营业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作出的《关于对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采 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56号),指 出该营业部原负责人在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以帮 助客户理财为由,取得客户银行转账资金,未实际 用于为客户购买公司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营业 部未就引发的诉讼纠纷情况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东北证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 求和公司制度规定进行整改及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丹丹 杭立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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