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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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9:21: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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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康力源: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 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力源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兴初 | 联系电话:021-2033352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青松 | 联系电话:021-2033352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否,公司2024年末及2025年初存在对
全资子公司徐州诚诚亿担保未及时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已于
事后确认。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全部
解除对徐州诚诚亿的保证担保,补充履
行了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自2024年末
及2025年初存在对全资子公司徐州诚
诚亿担保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的情形,已于事后确认,项目组
后续于2025年4月进行了专项现场检
查。公司已全部解除上述对徐州诚诚亿
的保证担保,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并进
行了信息披露。
2.项目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由于
行业现状及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持续变
化,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
度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度存在一定的
差异,项目组于2025年11月进行的现
场检查中对该事项进行了关注。持续督
导人员建议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并督促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募投项
目未达预期情况进行分析披露,项目组
将持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后续进展情
况。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3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基于客观条件和公司情况考量,截至
2025年末公司在建的募投项目进度均
未达到计划或预期,“商用健身器材生
产扩建项目”、“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
产项目”、“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截至2025年末投资进度分别为
23.21%、3.77%、10.71%、13.85%,“康
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尚未投
入。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
项目规划用地上高压电线杆及高压线的
迁移工作由供电部门主导推进。目前新
变电站已完工,后续用户用电导流及线
路迁改正在按供电部门的施工计划推
进,相关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项目
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将持续跟进并及时披露进展。由于规划
用地上有高压电线杆及高压线尚未迁移
完毕,本项目暂未启动建设。2025年8
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将
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9年6
月14日。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金
额为0元。
2.商用健身器材生产扩建项目
商用健身器材生产扩建项目受国际局
势、国内行业竞争加剧及客户需求迭代
等内外复杂环境影响,公司经审慎评估
决定放缓建设进度;2025年8月22日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将项目预计可使
用状态延期至2028年3月12日,以维
护全体股东权益及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3.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由于自建厂
房流程长、周期慢,叠加海外落地审
批、建设周期等因素导致进度偏慢,公
司经过决定提升募资使用效率;2025
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公
司决定变更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为租赁厂房。 | | | 4.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宏观及市场
形势变化、客户需求放缓等因素,公司
决定放缓建设进度并调整现有办公大
楼,优先满足研发办公及新产品展示需
求;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议案,将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
029年6月14日。
5.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因前期
基础工作繁重,且公司转型及海外布局
对项目规划提出新要求,公司出于谨慎
性考虑放缓建设进度;2025年4月1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将项目预计可
使用状态延期至2027年6月14日。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2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4月2日、2025年11月21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2025年4月2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
董监高进行减持新规、对外担保、公司
法以及上市规则等的专项培训。
2.2025年11月21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
其董监高进行减持新规、对外担保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被监管处分的相关案
例等的培训。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
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公司2024年末及2025
年初存在对全资子公司
徐州诚诚亿担保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补充审议了担保事项,
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
《关于确认公司对外担保的
公告》。相关议案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公司于2025年5月13
日披露了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募投项目“康力源
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
目”、“商用健身器材
生产扩建项目”、“马
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
目”、“康力源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和“康力
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
项目”未达预定进度。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审慎决定将“康
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
间延期2年,变更“马来西
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实施
方式由自建厂房变为租赁厂
房。于2025年8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慎决定将“康力源
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3年,“商用健身器材生产
扩建项目”延期2年,“康
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
期3年。
持续督导人员建议公司按照 | | |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并督促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募投项
目未达预期情况进行分析披
露,项目组将持续关注公司
募投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康力源2024年末及2025
年初存在对全资子公司
徐州诚诚亿担保未及时
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的情形。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针对对外
担保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
施:
(1)解除违规担保
截至2025年4月1日,公
司已全部解除对徐州诚诚亿
的保证担保。
(2)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
披露义务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补充审议了担保事项,
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
相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议案
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公司于2025
年5月13日披露了相关事
项的公告。
(3)强化人员培训与责任
落实
2025年4月2日,组织董监
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系统学习
《公司法》《上市规则》等
法规,提升合规意识。明确
部门职责,加强内控执行与
信息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
(4)完善内控与监督机制
全面审查担保审批流程,查
缺补漏,强化内部审计定期
检查。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 无 | 不适用 | | 助、套期保值等)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项目组在持续督导过程
中发现,由于行业现状
及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持
续变化,公司募投项目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度
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
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 项目组于2025年11月进行
的现场检查中对该事项进行
了关注。持续督导人员建议
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并督促公司在年度报告
中将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情况
进行分析披露,项目组将持
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后续进
展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 |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
持意向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
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发行人以及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
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 | 是 | 不适用 | | 纳的承诺 | | | | 12.关于发行人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
等瑕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关于发行人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
等瑕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5年9月26日,原保荐代表人李郭明
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代表人,东海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
王青松先生接替李郭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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