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9:21:06 中财网
原标题:康力源: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力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兴初联系电话:021-20333529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青松联系电话:021-203335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否,公司2024年末及2025年初存在对 全资子公司徐州诚诚亿担保未及时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已于 事后确认。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全部 解除对徐州诚诚亿的保证担保,补充履 行了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自2024年末 及2025年初存在对全资子公司徐州诚 诚亿担保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的情形,已于事后确认,项目组 后续于2025年4月进行了专项现场检 查。公司已全部解除上述对徐州诚诚亿 的保证担保,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并进 行了信息披露。 2.项目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由于 行业现状及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持续变 化,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 度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度存在一定的 差异,项目组于2025年11月进行的现 场检查中对该事项进行了关注。持续督 导人员建议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并督促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募投项 目未达预期情况进行分析披露,项目组 将持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后续进展情 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基于客观条件和公司情况考量,截至 2025年末公司在建的募投项目进度均 未达到计划或预期,“商用健身器材生 产扩建项目”、“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 产项目”、“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截至2025年末投资进度分别为 23.21%、3.77%、10.71%、13.85%,“康 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尚未投 入。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1.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 项目规划用地上高压电线杆及高压线的 迁移工作由供电部门主导推进。目前新 变电站已完工,后续用户用电导流及线 路迁改正在按供电部门的施工计划推 进,相关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项目 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将持续跟进并及时披露进展。由于规划 用地上有高压电线杆及高压线尚未迁移 完毕,本项目暂未启动建设。2025年8 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将 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9年6 月14日。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金 额为0元。 2.商用健身器材生产扩建项目 商用健身器材生产扩建项目受国际局 势、国内行业竞争加剧及客户需求迭代 等内外复杂环境影响,公司经审慎评估 决定放缓建设进度;2025年8月22日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将项目预计可使 用状态延期至2028年3月12日,以维 护全体股东权益及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3.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由于自建厂 房流程长、周期慢,叠加海外落地审 批、建设周期等因素导致进度偏慢,公 司经过决定提升募资使用效率;2025 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公 司决定变更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为租赁厂房。
 4.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宏观及市场 形势变化、客户需求放缓等因素,公司 决定放缓建设进度并调整现有办公大 楼,优先满足研发办公及新产品展示需 求;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议案,将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 029年6月14日。 5.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因前期 基础工作繁重,且公司转型及海外布局 对项目规划提出新要求,公司出于谨慎 性考虑放缓建设进度;2025年4月1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将项目预计可 使用状态延期至2027年6月14日。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2次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2日、2025年11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1.2025年4月2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 董监高进行减持新规、对外担保、公司 法以及上市规则等的专项培训。 2.2025年11月21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 其董监高进行减持新规、对外担保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被监管处分的相关案 例等的培训。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 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公司2024年末及2025 年初存在对全资子公司 徐州诚诚亿担保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补充审议了担保事项, 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 《关于确认公司对外担保的 公告》。相关议案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公司于2025年5月13 日披露了相关事项的公告。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康力源 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 目”、“商用健身器材 生产扩建项目”、“马 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 目”、“康力源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和“康力 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 项目”未达预定进度。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审慎决定将“康 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 间延期2年,变更“马来西 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实施 方式由自建厂房变为租赁厂 房。于2025年8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慎决定将“康力源 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3年,“商用健身器材生产 扩建项目”延期2年,“康 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 期3年。 持续督导人员建议公司按照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并督促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募投项 目未达预期情况进行分析披 露,项目组将持续关注公司 募投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康力源2024年末及2025 年初存在对全资子公司 徐州诚诚亿担保未及时 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的情形。保荐机构督促公司针对对外 担保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 施: (1)解除违规担保 截至2025年4月1日,公 司已全部解除对徐州诚诚亿 的保证担保。 (2)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 披露义务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补充审议了担保事项, 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 相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议案 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公司于2025 年5月13日披露了相关事 项的公告。 (3)强化人员培训与责任 落实 2025年4月2日,组织董监 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系统学习 《公司法》《上市规则》等 法规,提升合规意识。明确 部门职责,加强内控执行与 信息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 (4)完善内控与监督机制 全面审查担保审批流程,查 缺补漏,强化内部审计定期 检查。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项目组在持续督导过程 中发现,由于行业现状 及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持 续变化,公司募投项目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度 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 度存在一定的差异。项目组于2025年11月进行 的现场检查中对该事项进行 了关注。持续督导人员建议 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并督促公司在年度报告 中将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情况 进行分析披露,项目组将持 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后续进 展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 持意向等承诺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4.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 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8.发行人以及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 诺时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不适用
11.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不适用
纳的承诺  
12.关于发行人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 等瑕疵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发行人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 等瑕疵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5年9月26日,原保荐代表人李郭明 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代表人,东海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 王青松先生接替李郭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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