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9207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07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7,99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嘉兴诺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诺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良华、钱玉明回避本次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76,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童碧君、章佳平 (三)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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