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8:41:34 中财网
原标题:湖南白银: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45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8日9:15至2026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
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
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光梅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94人,代表股份
947,768,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25,213,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90人,代表股份22,555,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91人,代表股份
153,389,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130,833,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90人,代表股份
22,555,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光梅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
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表决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0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
东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6,18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8%;反对1,079,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9%;弃权505,2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804,6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0%;反对
1,0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036%;弃权505,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29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6,138,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反对1,097,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弃权532,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758,7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71%;反对
1,0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155%;弃权532,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7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6,153,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6%;反对1,082,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弃权532,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774,3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2%;反对
1,0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055%;弃权53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7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5,956,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8%;反对1,278,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弃权533,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577,2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87%;反对
1,2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334%;弃权53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78%。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5,99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0%;反对1,243,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弃权528,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616,9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6%;反对
1,2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109%;弃权52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4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5,850,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6%;反对1,400,234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
518,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70,96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94%;反对
1,400,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129%;弃权518,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7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7,062,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4%;反对10,145,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5%;弃权
560,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683,1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04%;反对
10,1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144%;弃权560,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65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5,868,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1,287,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弃权612,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89,0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12%;反对
1,2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394%;弃权612,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99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65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8%;反对1,114,73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7%;弃权6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657,19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8%;反对
1,11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267%;弃权6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02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5,440,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4%;反对1,527,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2%;弃权800,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061,09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2%;反对
1,5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959%;弃权800,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21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
务所;
(二)律师姓名:段优、刘子畅;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
议》;
2.《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白银
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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