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30052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2024年1月30日,吕仕铭先生、王敏女士及昆山市世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名投资”)与江苏锋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锋晖”)签订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一致行动人李江萍、王瑞红、曹新春、曹新兴、万强、王玉婷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承诺在弃权期限内放弃其持有的世名科技剩余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上述股东持有的世名科技放弃表决权股份共计105,365,00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32.6762%)。 根据协议约定上述人员因放弃表决权而不得出席本次股东会,同时不得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已于2026年4月2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勇先生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其他事项:股东吕仕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敏、李江萍、王瑞红、曹新春、曹新兴、万强、王玉婷、世名投资因放弃表决权相关事项而不得出席本次股东会,也不得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投票。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如下表:
2、本公告数据以“四舍五入”计算(下同)。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11,128,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反对22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0%;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035,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71%;反对22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89%;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剔除回避表决股份后,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11,13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17%;反对21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5%;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04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99%;反对21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1%;弃权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剔除回避表决股份后,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霞 常睿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