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3010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9:01:03 中财网
原标题:能辉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746%,涉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共30名。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3日。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钟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113.7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袁峻巍先生、宋月月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113.7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安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1、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 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期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50%
第二个归属 期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30%
第三个归属 期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20%
2025 1 2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日为 年月 日,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6年1月21日届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号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④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 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⑤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归属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 考 核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年度 公司满足以下三个目标之一: (1)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 第一个解 2025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除限售/归 年 (2)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 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3)2025年完成新能源项目容量根据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确 认,公司本期完成 业绩达到新能源项 目容量不低于 600MW考核要求。 2025年度,公司实 际完成新能源项目  
  解除限售/ 归属期考 核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 除限售/归 属期2025 年公司满足以下三个目标之一: (1)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2)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3)2025年完成新能源项目容量

    不低于600MW。 容量为662.23MW, 符合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归属条件。  
  第二个解 除限售/归 属期2026 年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2026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 (2)2026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个解 除限售/归 属期2027 年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2027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0%; (2)2027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4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仅针对事业部所属激励对象,其他 非事业部的激励对象无该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事业部所属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需 与其所属事业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 据各事业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 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激励对象签署的规 章或相关协议执行。根据公司内部绩效 考核规定,归属事 业部20名激励对象 均完成考核指标, 满足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本办法及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依据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 归属比例,届时根据以下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 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D- E 个人层面解除 100%100% 75% 50% 25% 0% 限售比例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 100% 100% 75% 50% 0% 比例除4名激励对象离 职以外,2025年度,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和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中:30名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中,26人考核结 果为B,4人考核结 果为A,对应解除 限售比例100%。 3名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中,2 人考核结果为B,1 人考核结果为A, 对应归属比例 100%。      
  个人考核结果ABCDD-E
  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100%100%75%50%25%0%
         
  个人考核结果ABCDE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100%100%75%5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和为符合条件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8名调整为34名,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由365万股调整为34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260.5万股,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万股调整为88万股。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毕,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10.66元/股调整为10.36元/股。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公司对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3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万股予以作废处理。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3日。

为0.6746%,涉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共30名。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本次解除限售 前已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万 股)本次可解除 限售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占已 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比例继续锁定限 售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 股)
袁峻巍董事、副总经理201050%10
罗联明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6350%3
宋月月董事、财务负责人10550%5
骨干人员(27人)191.595.7550%95.75 
合计(30人)227.5113.7550%113.75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峻巍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宋月月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联明先生,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39,802,25023.61-1,137,50038,664,75022.93
高管锁定股36,317,25021.54-36,317,25021.54
股权激励限售股3,485,0002.07-1,137,5002,347,5001.3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128,815,28076.391,137,500129,952,78077.07
三、总股本168,617,530100.00-168,617,530100.00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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