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3008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 2、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欣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367,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235,628股的44.69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281,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235,628股的15.15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08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235,628股的29.53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235,628股的0.5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235,628股的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2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235,628股的0.537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出席2人,通讯出席5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两人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5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50%;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9%;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9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0%;反对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81%;反对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5%;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8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13,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362%;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4%;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8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31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064%;反对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3%;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8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1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8%;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26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9%;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8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31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1%;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00%;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17%;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8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12,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2%;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378%;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4%;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元、范骏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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