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春光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Ltd.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5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6 议案四: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8 议案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9 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春荣) .................................................................... 33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宁) ........................................................................ 3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鹏飞) .................................................................... 42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晋涛—届满离任) ................................................ 46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忠华—届满离任) ................................................ 5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国华—届满离任) ................................................ 56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 6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6年 5月 19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 139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议案; (六)填写表决票并投票,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七)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由证券部具体负责,包括议程安排、会务工作等。 二、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 2026年 5月 19日 13:30-14:30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积极地执行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全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全球经济复苏态势疲弱,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在此背景下,公司主动作为,通过提升产业内部协同互补效应,推动各业务板块深度融合与高效联动,以持续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61亿元,同比增长 20.67%。然而,宏观经济的不利因素给公司运营带来了诸多挑战。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客户降本需求层层传递,致使公司产品售价下降,综合毛利率下滑,同时叠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80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要求,所审议议案均通过,无否决议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各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9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以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根本,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丰富的履职方式,勤勉尽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完善公司监督机制。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主要审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共披露定期报告 4次、临时公告 85份(特指有编号的公告数量),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类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以及交易窗口提示等事项,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听投资者电话,同时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公司邮箱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聆听投资者建议并传递公司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 三、股东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共组织召集股东会 6次,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与现金分红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36,449,3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5,300股后的 134,424,02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70.48万元。该利润分配事项已于 2025年 6月 6日实施完毕。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 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故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已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259,2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四、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26年度重点工作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科学、勤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贯彻“顾客至上、质量为本、技术领先、精益研制”的管理理念,以“做专、做精、做强”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一流的清洁电器系统解决方案专家。 首先,公司将在吸尘器领域逐步深化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从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继续提高公司软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公司将以现有优质客户为基础,提高在中央吸尘器、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向吸尘器整机业务领域拓展;再次,公司将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后,公司将深化内部流程再造,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国际化发展,持续实施人才战略,促进科学绩效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同时,在稳固软管及配件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推动吸尘器整机业务发展,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吸尘器品牌商提供优质的整机产品及服务,并与软管及配件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 (二)、2026年度重点工作 1、强化规范运作,引领决策方向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有质量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或修订的各项法规文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深入研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信息披露风险,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培训,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和决策科学性。 2、持续夯实主业,稳筑企业安全垫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职责,持续夯实主业,强化修炼内功,促进提质增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深耕清洁电器软管配件及整机 ODM/OEM,在巩固主业基础上,加大智能化、自动化生产投入,优化生产线布局,提升关键工序的效率。深化精益生产理念,降低损耗,缩短生产周期,持续夯实主业制造根基。公司也将关注新赛道发展机会,优化产业结构,在内生增长的同时寻求外延发展的路径,构建新发展格局。 3、强化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 围绕清洁电器软管配件及整机开展材料创新、结构优化与性能提升研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跟踪行业前沿技术,运用至企业生产中。完善ODM/OEM设计响应机制,提高客户定制化需求的实现能力。持续服务好现有客户,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积极拓展国内外新兴市场与客户群体,把握清洁电器消费升级与品类延伸趋势。 4、优化内部管理,推进数字化转型 继续完善 ERP、飞书等管理系统,实现运营数据可视化与决策支持。强化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培训、激励等方式提升员工专业技能与归属感。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筑牢企业可持续发展防线。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运营过程的透明、高效与可控,更致力于培养面向未来的组织能力,最终强化企业内核,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管理支撑与动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的履职精神,确保董事会职能的有效发挥,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会授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4月 2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8,039.89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12,650,460.71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营运情况,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议案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春光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现就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考核结果,经核算,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按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其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议案五 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前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尚腾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凯弘公司”)、SUNTONE INDUSTRY VIETNAM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INDUSTRY公司”)、TENGYUE ELECTRIC APPLIANCE(以下简称“越南TENGYUE公司”)继续提供融资担保,上述被担保方在担保额度内,可互相调剂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函担保、信用证担保、内保外贷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2、本次计划为苏州尚腾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担保、为苏州凯弘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担保、为越南 INDUSTRY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的担保、为越南 TENGYUE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担保。 3、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12个月内。 4、上述对外担保,具体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尚腾公司
本次为预计担保额度事项。2026年 4月 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苏州尚腾公司在招行苏州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除此之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去本次拟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余额为 5,000万元本金,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境外业务的持续拓展,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增大,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满足融资需求,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为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交易品种及对象 交易品种: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交易对象: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三)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借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 与公司基础业务交易期限相匹配,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二)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信息,从而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安排可能会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五)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或借贷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 (三)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 (五)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 (六)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及《春光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春荣)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职期内,审慎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现将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春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嘉兴市审计局金融审计主管、嘉兴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爱建证券有限公司嘉兴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2014年 10月至 2016年 11月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 2023年 8月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 8月至 2022年 3月担任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4月至 2024年 6月担任浙江乐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0月至 2022年 9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2月至 2023年 5月担任浙江万里扬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1月至 2024年 3月担任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2月至 2025年 2月担任威邦运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1月至今担任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10月至 2025年 11月担任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 5月至 2025年 11月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履职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等,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履职期内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 2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及获取与决策事项相关的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审慎、客观作出表决,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会委员。2025年履职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主要审议了提名高管人员、聘任财务总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我均出席了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议案,忠实履行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履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预计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履职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会计师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与公司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专门走访、电话等形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与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就关心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及时了解、指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指导。 (七)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有效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提前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安排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及业务规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对 2026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后,经全面审核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同意聘任吕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吕敬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