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3006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6-036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香山路32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3,952,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65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8,014,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938,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14,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6%;反对4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96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5%;反对4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姜桂宾先生、魏标先生已回避表决,以上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77,061,028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875,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9%;反对4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96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5%;反对4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84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反对7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93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4%;反对7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8%;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7%。 (四)《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872,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0%;反对4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96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2%;反对4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2%;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 (五)《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25,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0%;反对5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1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81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0%;反对5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3%;弃权1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7%。 (六)《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872,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7%;反对48,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960,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0%;反对48,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 (七)《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3,871,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95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9%;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5%;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表决)8.01《关于2026年度姜桂宾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8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5%;反对5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1%;弃权2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5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9%;弃权2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8%。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姜桂宾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的 66,264,478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2《关于2026年度李红雨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591,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0%;反对233,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3%;弃权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233,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2%;弃权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5%。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李红雨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的 12,056,303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3《关于2026年度魏标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85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5%;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0%;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魏标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的10,796,550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4《关于2026年度贺文涛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962,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6%;反对5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弃权2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5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9%;弃权2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8%。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贺文涛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的685,080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103,575,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3%;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梁小天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的72,000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6《关于2026年度李慧琪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4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5%;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8.07《关于2026年度刘志勇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4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5%;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表决结果:同意103,64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5%;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8.09《关于2026年度齐娥女士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4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5%;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36,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3%;反对196,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弃权1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13,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6%;反对20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2%;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801,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2%;反对20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1%;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 (十)《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757,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24%;反对2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云梦律师、黄靖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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