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3224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2名,代表股份65,343,6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4139%。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公司股份65,034,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32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7名,代表公司股份30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1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5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3,6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34,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1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3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1%;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2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29%;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6%;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5%。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3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6%;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1%;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3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6%;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1%;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3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6%;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1%;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2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9%;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03%;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1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78%;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5%;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78%;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5%;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7%。 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锋先生与林敏女士为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黄昕、王新宇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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