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科测试(30159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和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司核查,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独立判断和资金安排所作出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另外,在自查期间,公司3名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田金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永浩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慧燕女士)所持股份性质发生变动,系前述3人的股份锁定期于2025年12月20日届满,公司依据相关规则要求为其办理部分首发前限售股解禁手续所致,不涉及公司股票买卖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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