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00066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2: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27层报告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云涛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7,937,5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6,223,117股,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1,714,412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0人,代表股份98,318,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048,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8人,代表股份87,270,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1人,代表股份11,013,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6人,代表股份10,936,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采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审议议案4时,关联股东姜云涛、金磊、李秀峰、王志刚、解兵、叶朋、朱兴功、李洪谕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048,016股,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哲、孙小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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