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凌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江苏安靠 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81,819,73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7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5,711,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46,10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10,691,1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10,691,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8%。 3、除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79,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9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79,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9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79,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9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77,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62%;反对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1,772,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6%;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4,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04%;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79,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9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9.7164%;反对2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9,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8300%;反对2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79,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93%;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6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6,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8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10、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7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6,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8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郑华菊律师、史淑彦律师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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