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2日 21:50:45 中财网
原标题:新雷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
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彬先生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燕女
士主持现场会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42,498,469股,
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47,4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541,351,069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6人,代表股份181,418,91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4,773,88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66,645,03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66,722,65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7,61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66,645,03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09%。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士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1,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0%;反对15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7%;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4,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37%;反对15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7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4,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15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8,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90%;反对15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议案3.00《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4,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15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8,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90%;反对15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议案4.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06,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7%;反对18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9,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810%;反对18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1%。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议案5.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09,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4%;反对178,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83%;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1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857%;反对178,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3%;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议案6.0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19,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9%;反对16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32%;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07%;反对16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5%;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5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议案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64,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420%;反对16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17%;弃权39,488,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0.5681%;反对16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3%;弃权39,488,22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9.1826%。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议案8.00《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09,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3%;反对17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88%;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1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855%;反对17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5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议案9.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9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1%;反对19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60%;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9,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658%;反对19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议案10.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1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07%;反对1,873,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325%;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18,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1469%;反对1,873,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0.045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议案11.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0,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16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17%;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4,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031%;反对16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3%;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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