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李明先生担任公司第 十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由董事李明先生、宗卫国先生、朱永玲女士、魏一先生、黄仁祝 先生、梁志爱先生、仲为国先生组成,李明先生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3名) 由董事霍文营先生、王扬女士、李明先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霍 文营先生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由董事仲为国先生、王扬女士、李明先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仲 为国先生任召集人。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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