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30107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6-044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南街108号T2孩子王17楼1708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侍光磊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3人,代表股份368,851,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89%(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6,753,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7人,代表股份12,098,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9人,代表股份24,803,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705,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7人,代表股份12,098,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517,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62%;反对3,079,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9%;弃权2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69,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593%;反对3,079,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51%;弃权2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560,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7%;反对3,003,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弃权2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1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302%;反对3,003,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7%;弃权2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54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48%;反对3,002,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0%;弃权2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0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871%;反对3,002,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46%;弃权2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7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6%;反对3,01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4%;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94%;反对3,01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50%;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27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44%;反对8,40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9%;弃权1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25,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162%;反对8,40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47%;弃权1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94,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7%;反对3,260,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0%;弃权19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4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13%;反对3,260,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52%;弃权19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32,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4%;反对4,76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2%;弃权1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686%;反对4,76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16%;弃权1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制定《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05,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6%;反对3,398,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3%;弃权1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57,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025%;反对3,398,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00%;弃权1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4,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06%;反对3,332,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9%;弃权19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4,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06%;反对3,332,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9%;弃权19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4%。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10.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581,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36%;反对3,09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4%;弃权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33,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77%;反对3,09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20%;弃权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56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8%;反对3,177,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3%;弃权1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1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20%;反对3,177,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90%;弃权1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2.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76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6%;反对3,01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5%;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18,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19%;反对3,01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17%;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陈程律师、杨沅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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