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通知已于2026年4月21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 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 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131,831,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2.9980%(公司总股本399,514,56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7人,代表股份13,994,96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30%。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 人,代表股份131,130,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2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74人,代表股份701,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7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50%;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4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190%;反对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8%。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提案2.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3%;反对8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81%;弃权23,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1931%;反对8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8%;弃权23,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提案3.00《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8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50%;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45,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476%;反对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2%。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提案4.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3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96%;反对118,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33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66,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0824%;反对118,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0%;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提案5.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8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50%;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45,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476%;反对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2%。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提案6.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36,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8%;反对8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59%;弃权8,3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9,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196%;反对8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弃权8,3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提案7.00《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2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6%;反对9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41%;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618%;反对9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2%;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朱金峰律师和孙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 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 2.《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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