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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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0:36: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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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飞荣达: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飞荣达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 |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俊 |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募集
资金管理、内控、内审、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已查询12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战略规划,持续深耕
主营业务,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技术
创新与工艺优化持续强化内生增长,稳步推进
公司各业务发展。公司凭借在自身材料研发、
精密制造及整体解决方案上的综合优势,在各
核心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得到有效提升,同时,
公司持续提升全产业链的运营效率与成本费用
管控能力,并加大在AI智能终端、服务器液冷
散热、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渗透与
研发投入,紧跟客户需求打造研产销的核心竞
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筑牢根基。2025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2,668.57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24.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6,456.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643.21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60.89%。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
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由
全资子公司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项
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
官和路东延线南侧地段TD2021(NH)WG0042地
块,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A628-0042
地块。项目建设期由变更前3年(即2026年6
月30日之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变更为3年(即
2026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可使用状态)。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相关器件建设项
目投资进度为36.94%,该项目已于2025年9月
份完成封顶,2026年发行人将重点推进装修和
设备安装工作。保荐机构提请发行人持续关注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积极加强投资者沟通
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 |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提
请发行人关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并
保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中
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承诺2025年
度净利润达到5,500万元,最终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986.21万元,2025年度
江苏中煜已实现当期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保荐机构提请发行人持续关注2026年度江苏中
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同上述“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部分内容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 | (2)培训日期 | 2026年4月30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专题培训,培
训内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背景和
主要修订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强调了新形势
下严格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无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 | | 6.关联交易 | 无 | - | | 7.对外担保 | 无 | -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 |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 | | 11.其他(经营环境、业务、财
务、管理、核心技术等重大变化) | 无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 1.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和黄峥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 是 | 无 | | 2.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无 | | 3.首次公开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无 | | 4.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无 | | 5.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无 | | 6.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 是 | 无 | | 7.江苏中煜原股东马飞、黄巍巍、敖煜之向公司作
出的业绩承诺。 | 是 | 无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证监会及本所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颖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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