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01:19 中财网
原标题:合康新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6-04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含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剑峰先生、赖亮生先生、宋骄阳女士和王文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曾一龙先生、王霆先生和李新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一龙先生、王霆先生、李新禄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一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剑峰,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精密仪器专业本科,澳洲国立大学国际管理硕士。1997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家用空调国内事业部总裁、中国营销总部总裁、美的电器副总裁、环境电器事业部总经理、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7月至2023年10月,担任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陆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赖亮生,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CPA),曾任职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盛富资本国际有限公司,现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高级经理。202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赖亮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骄阳,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美的集团小家电事业部国内营销财务管理主任专员、国内营销财务部部长、预算管理经理、预算与核算管理经理,美的集团家用事业部顺德工厂财务负责人。现任美的集团预算与风险负责人。

截至目前,宋骄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文亮,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2014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美的集团家用空调事业部成本管理经理、预算管理经理,2021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美的集团家用空调事业部营销财务部长。202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文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一龙,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福建省云霄审计师事务所、深圳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芒果网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龙田(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曾一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霆,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新禄,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7月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学专业。2006年6月至2008年9月,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后;2008年1月至2008年4月,日本九州大学访问学者;2008年10月至今,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历任副教授,现任教授;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美国莱斯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新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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