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603590):康辰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2:57:09 中财网
原标题:康辰药业:康辰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371,8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9.1143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159,010,47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476,204股,因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7,534,273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三位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956,72799.4634374,5000.484040,6000.052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956,82799.4636376,5000.486638,5000.0498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948,72799.4531371,4000.480051,7000.0669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2025年度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8,025,46797.7065372,7002.020250,4000.2733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968,82799.4791371,4000.480031,6000.0409
6、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970,62799.4814370,5000.478830,7000.039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2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20,633, 56798.0283376,5001.78 8738,5000.1830
4关于董事薪酬 2025年度执行 2026 情况及 年 度方案的议案18,025, 46797.7065372,7002.02 0250,4000.2733
5关于续聘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20,645, 56798.0853371,4001.76 4431,6000.150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刘建华先生、牛战旗先生、黄憗先生、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钟茹雪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