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占龙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100,426,9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063,80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363,1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363,1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363,1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1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8,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22%;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0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7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7,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55%;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9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7,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2%;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2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8,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8,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8,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8,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8,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8,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8,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09%;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7,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9%;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2%;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2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6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2%;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252%;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23%;弃权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24%。 1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00,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0%;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133%;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23%;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宏、陈庆愿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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