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3008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7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652号10号楼308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牧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892,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数量,下同)的64.5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371,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8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2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5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45,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725,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20,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5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83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2%;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9%;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838,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47%;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4%;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838,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0%;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83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2%;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9%;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3,83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37%;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7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0%;反对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8%;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90%;反对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4%;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6%。 关联股东王牧先生、徐松莉女士、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50,115,011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83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反对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同意7,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2%;反对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孙悦媛、赵楠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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