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30013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 2026 5 18 15:30 ()现场会议时间: 年月 日下午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5 18 9:15 9:25 9:30 11:30 13:00 15:00 年月 日上午 — , — ,下午 — ;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玉军先生。 6.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2025 2026 4 27 请召开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 年月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191,874,502股,占25.0000% 156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名,代表股份156,076,1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0.3357%;中小股东共155名,代表股份18,698,02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436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1. 2025 《关于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2025 《关于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 《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7.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梁晓华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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