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3014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0:11:03 中财网
原标题:华人健康: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河北路123号华人健康总部A1栋15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家乐。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238,857,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7,777,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4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1,079,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0,791,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712,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2人,代表股份1,079,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99%。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先生、王慧芝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14,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5%;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35%;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4%;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1%。

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做了述职报告。

提案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7%;反对2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59%;反对2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4%;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7%。

提案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2%;反对2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9%;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2%;反对2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9%;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9%。

关联股东何家乐、何家伦已回避表决。

提案4.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6%;反对2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5,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22%;反对2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7%;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0%。

提案5.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05,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9%;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0,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47%;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4%;弃权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6.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90,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10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4,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83%;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2%;弃权10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5%。

提案7.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59%;反对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0%;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59%;反对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0%;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1%。

关联股东何家乐、何家伦已回避表决。

提案8.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8.0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5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8%;反对58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0%;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94%;反对58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90%;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提案8.0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81,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5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25%;反对5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5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提案8.0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7%;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5,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61%;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23%;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提案8.04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0%;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43%;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23%;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5%。

提案8.05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89,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5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32%;反对5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61%;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8%。

提案8.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8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5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0%;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551%;反对5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41%;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8%。

提案8.07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2%;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6,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98%;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5%;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7%。

提案8.0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0%;反对4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3%;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43%;反对4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20%;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7%。

提案8.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2%;反对4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6,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98%;反对4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5%;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7%。

提案8.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5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8%;反对4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1%;弃权1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47%;反对4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80%;弃权1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9.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0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8%;反对2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弃权7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88%;反对2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3%;弃权7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陈昱申先生、王慧芝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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