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9203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0:26:10 中财网
原标题:新安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6-037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光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7,341,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董事魏延田授权委托董事赵晓光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车国荣因其他公务出差未列席会议,其余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7,341,7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7.00关于2025年度不进 行权益分派的议案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议、王琴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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