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23,491,75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5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12月 25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10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3年 12月,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7,723.89万元。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4,486.25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5.38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102068号鉴证报告。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759.13万元;截至 2025年 1月 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 1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39.31万元,其中 12,837.14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7万元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保荐人知晓此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尽快归还剩余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利息。截至 2025年 1月 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 除上述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099号),认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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