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0:45:32 中财网
原标题:大连重工: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
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
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411人,代表股份
1,190,543,42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12,056,432股
的62.2651%。

其中:
1.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1,070,526,95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10人,代表股份
120,016,47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年5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1,931,370,032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3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9948%,在计算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变更提案
的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7,598,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526%;反对2,63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弃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071,171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59%;反对2,638,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8%;弃
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87,642,9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564%;反对2,61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弃权29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115,971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32%;反对2,6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8%;弃
权29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7,651,0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571%;反对2,63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2%;弃权25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124,071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00%;反对2,633,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4%;弃
权25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6%。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487,2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1,98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960,271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67%;反对1,9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9%;弃
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8,742,5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9691%;反对71,098,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19%;弃权70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8,215,552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41%;反对
71,098,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405%;弃权70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854%。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
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孟伟先生、田长军
先生、陆朝昌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孟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1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87,145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08%。

表决结果:同意1,173,913,2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386,314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434%。

(3)选举陆朝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153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5%。

7.《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
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
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和于传治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唐睿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2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274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6%。

(2)选举王国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2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274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6%。

(3)选举马金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525,6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2,998,682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205%。

(4)选举丛丽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2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306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6%。

(5)选举于传治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776,2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9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49,321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93%。

8.《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3,813,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347%;反对6,46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2%;弃权26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3,286,171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22%;反对6,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85%;弃
权26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4,276,4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736%;反对5,96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7%;弃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3,749,471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2%;反对5,960,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65%;弃
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3%。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刘翠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