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0024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0:45:52 中财网
原标题:通鼎互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6-044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小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218人,代表股份549,883,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6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7人,代表股份443,608,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6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11人,代表股份106,275,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03%。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张卓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549,681,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
反对12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7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68,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3%;反对1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弃权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49,653,2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
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1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弃权10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9%。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49,653,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
反对1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10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39,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反对1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10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9,643,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
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弃权10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29,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1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138,9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
反对12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反对12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

其中关联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及沈小平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387,519,421股,沈小平先生(为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表决权股份55,994,172股,已对此项提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49,638,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
反对12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弃权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24,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5%;反对1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弃权1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5,17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1%;
反对4,5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7%;
弃权13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65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03%;反对4,5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47%;弃权1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4,5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
弃权13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66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42%;反对4,5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0%;弃权13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9,616,4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
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弃权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02,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9%;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0%;弃权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9,632,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反对14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弃权1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6%;反对1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5,171,2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0%;
反对4,57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8%;
弃权13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65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99%;反对4,57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3%;弃权1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9,61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
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1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05,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3%;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5%;弃权1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109,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0%;
反对12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09,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0%;反对1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

其中关联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及沈小平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387,519,421股,沈小平先生(为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表决权股份55,994,172股,已对此项提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张卓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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