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6888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7:46:38 中财网
原标题:强一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J栋会议中心(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2
普通股股东人数3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6,305,9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6,305,9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43.45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3.459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普通股56,301,18899.99163,1030.00551,6450.002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 (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301,18899.99163,1030.00551,6450.002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56,300,38899.99024,2030.00741,3450.0024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165,56899.93054,7030.03863,7550.0309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298,67899.98713,1030.00554,1550.0074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普通股56,300,27499.98993,3030.00592,3590.0042
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3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及2026年中 期分红规划的议 案13,237,03299.95814,2030.03171,3450.0102
4关于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4,780,36899.82344,7030.09823,7550.0784
5关于修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13,235,32299.94523,1030.02344,1550.0314
6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13,236,91899.95723,3030.02492,3590.0179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议案3、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4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方律师、杨裕民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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