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3012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三)14:30 2、会议召开形式:公司在现场会议的基础上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7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儒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77,677,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586,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1,091,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725,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725,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612,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4%;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76%;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9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6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36%;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90%;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1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6%;反对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54%;反对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7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63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769%;反对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1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4%。 关联股东钟儒波、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7,57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反对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009%;反对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1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45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2%;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14%;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1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45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2%;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14%;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1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45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2%;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14%;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1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谭闷然、袁慧芬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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