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9207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7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 2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913,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5,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389,07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反对股数 132,96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389,07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反对股数 132,96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503,01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反对股数 19,03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458,11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反对股数 63,93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503,01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反对股数 19,03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391,3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389,07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反对股数 132,96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17,8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9%;反对股数 132,96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参会股东中,唐联生、江伟、陈立伟、刘素华为公司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王海燕曾为唐联生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尚不足十二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389,07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反对股数 132,96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31,8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3%;反对股数 19,03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参会股东中,唐联生、江伟、陈立伟、刘素华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王海燕曾为唐联生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尚不足十二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503,01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反对股数 19,03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391,3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俊钦、邓静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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