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9205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6-038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郁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554,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3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54,88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54,88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54,88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54,88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54,88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66,39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北京众邦融鑫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中房基金(大连)有限合伙企业、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景郁、王弋、姚航、吴文、李宏伟、韩占远、李凯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228,65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54,88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54,88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宇坤、秦行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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