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2:57:06 中财网
原标题:金安国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6-039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涛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韩薇女士主持召开;(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7,445,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56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0,327,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9791%;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17,4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77%。

(二)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5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17,7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77%。

(三)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瑶、崔泰元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7,33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8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同意7,00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06%;反对8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2%;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2%。

议案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87,33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8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同意7,007,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51%;反对8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5%;弃权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4%。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7,32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8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同意7,001,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2%;反对8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7%;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1%。

议案四:《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269,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4%;反对4,147,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弃权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同意2,942,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353%;反对4,147,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14%;弃权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4%。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五:《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27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7%;反对4,144,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3%;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同意2,943,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577%;反对4,144,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334%;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8%。

议案六:《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7,16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反对24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同意6,835,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88%;反对24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22%;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0%。

议案七:《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459,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7%;反对1,945,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2%;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同意5,132,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047%;反对1,945,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362%;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2%。

议案八:《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7,32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82,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同意6,993,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99%;反对82,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9%;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2%。

议案九:《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87,319,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同意6,991,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1%;反对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4%;弃权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5%。

议案十:《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7,323,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同意6,996,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6%;反对8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2%;弃权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瑶、崔泰元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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