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9203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练东路28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1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4,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周豪良、高建珍、周威迪、蔡祥飞、朱萍、贾全勇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9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迪、张亚兰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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