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30016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6-037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3: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3人,代表股份68,098,9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27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40,715,7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49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7,383,1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781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79人,代表股份10,612,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10%。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6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3%;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1%;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7,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46%; 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3%; 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6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3%;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1%;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7,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46%; 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3%; 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6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3%;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1%;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7,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46%; 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3%; 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5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8%;反对33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5%;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9,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11%; 反对33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78%; 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5、审议通过了《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案》 关联股东陈吉红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66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1%;反对32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99%; 反对32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81%;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6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3%;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1%;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7,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46%; 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3%; 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5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5%;反对33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2%;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6,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72%; 反对33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80%; 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5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4%;反对33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2%;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6,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63%; 反对33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80%; 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63,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1%;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1%;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7,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37%; 反对32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3%;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程璇律师和宋徐昕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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