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3000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不含5%)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逸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47,304,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4,878,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2,42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2,425,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9人,代表股份2,42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2025 提案 关于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09,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76%;反对7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24%;弃权1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937%;反对7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208%;弃权1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55%。 提案 2.00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67,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90%,反对8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6%;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63%;反对8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00%;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7%。 提案 3.00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76,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9%;反对9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4%;弃权1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98,101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394%;反对9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72%;弃权1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35%。 提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6,411,822 98.1131%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7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5%;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09%;反对7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64%;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龙飞 张梅林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5 20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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