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 2025 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5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6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7 议案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3 议案三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8 议案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9 议案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0 议案六关于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31议案七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2议案八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33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34议案十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6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2026 5 29 14:00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 年 月 日(周五) 召开。本次会 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汇报厅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淑文女士 ?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人数及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宣布会议开始并致开幕词。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并组织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9.01、修订《公司章程》; 9.02、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9.03、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9.04、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9.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0.00 2025 2026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薪酬暨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10.01、《赵淑文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 10.02 2025 2026 、《吕巍 年度薪酬暨 年度薪酬方案》; 10.03、《王斌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 10.04、《YANYIMIN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 10.05、《张爱民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 10.06、《朱黎庭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 10.07、《唐斌2025年度薪酬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 四、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票数。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股东发言,公司董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八、休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欢迎参加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 三、已办理股权登记的股东请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当天2026年5月29日(周五)至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汇报厅报到,领取表决票和会议资料,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到时请出示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委托代理手续原件,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四、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授权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五、请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 六、请仔细阅读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和会议议案,正确填写表决票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七、因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故在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期间,请各参会人员耐心等待。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为: 一、截至2026年5月22日(周五)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股东依照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四、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问题函》,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始得发言。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 五、提问回答结束后,股东行使表决权,请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决票,禁用圆珠笔填写表决票。 六、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股东及授权代表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栏处画“√”;对于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股东及授权代表可以填写具体股数。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股东及授权代表须在表决票上签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按时投票的,均按弃权处理。 七、现场表决投票结束后,按投票的股数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 八、会议推选两位股东代表进行计票,由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九、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了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2025年国际环境变乱交织,国际经贸格局深度调整,世界经济复苏迟缓;国内经济发展多重压力叠加,困难与挑战不断增多,尽管内外环境更加复杂,稳增长压力上升,但我国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不仅有效化解外部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更在风浪中稳住了发展的底盘、巩固了发展的根基,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同时,2025年全年经济发展呈现出“向新而行”的鲜明特征,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捷报频传,新质生产力不断发展壮大;绿电、绿能、绿色经济蓬勃发展,服务器、工业机器人产量高速增长。2025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5.0%,经济总量首次突破140万亿大关,圆满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位居前列。近年来,我国在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绿色转型、产业提质等方面取得诸多新进展,高端装备、绿色能源、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持续投资扩产,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深度构建,推动电力、新能源、工业制造、互联网等行业提质增量发展,并持续储备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培育新业态及周边产业。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6亿元,同比下降26.09%。2025年主营经营管理情况如下: 1、专注业务核心,拓展新兴领域 公司聚焦高端成套设备、电力电子及元器件产品为业务发展核心,以数字化、智能化引领公司产品技术创新和业务市场拓展,推进公司主营产品及相关产业链、技术服务向清洁低碳、绿色智能、安全高效方向不断转型,持续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携手电信行业优质客户,充分发挥多年在变压器领域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的深厚底蕴和专业经验,交付精准定制化的变压器产品及服务,加速推进公司“数智化”业务进程。继续深入参与数据中心领域的客户服务,提供数据中心配电系统的关键配电设备,为客户数据中心稳定运行持续保驾护航。为“双碳”战略和新型电力体系建设持续贡献力量,协同资深电力行业合作伙伴,定制并交付稳定高效的关键电气设备,依托快速调频与储能协同技术,增强电网对新能源波动的适应能力,推进项目灵活性与高质量升级。 参与推进能源中心智慧配电网络建设,提供安全、可靠及高品质性能的空气绝缘开关设备,适用于各类变配电站,搭载新技术真空断路器,采用完整联锁系统,全面提升运维安全性,进一步满足行业及客户的高品质能源转型需求,持续协力推进长三角地区的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加强海外市场拓展,丰富海外市场客户及销售渠道,海外行业客户进一步完善。以“定制+智能+精准”为核心,为医疗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综合性配电服务解决方案,保障客户医疗产业园的稳定安全运营。 继续携手交通港口标杆客户,提供综合配电系统及服务方案,面对港口行业高标准的可靠性要求,公司设计精准适配的智能化设备运行方案,为岸桥智能控制、堆场扫描等关键系统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客户每次吊装与转运实现精准、高效及有序运行。 2、加强研发创新,持续数智赋能 2025年,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技术研发创新,以低碳、数字、智能、安全和高效的服务理念,持续助力公司业务和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为5227.56万元,同比增长8.45%,新增专利技术、项目成果申报共计36项。 2025年度,公司进一步推动配电业务及产品的迭代和持续创新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融入“双碳”战略实施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出全新智能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新机型采用全维度智能监测体系,构建覆盖电气、机械、绝缘及环境的多维感知网络,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高标准的电气性能,可以适应客户多元应用场景与复杂运行环境;协同开放的智能运维平台,极大提升系统管理效率。可靠、安全及高效的品质持续为电网数字化升级与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全新升级中压启动柜,新机柜尺寸更紧凑,运营更加稳定可靠,同时采用更为低碳环保经济的材料,大幅减少铜材耗用;面向特定应用场景、中高端行业客户,研发推出双层开关柜,可靠性能和用户体验全面提升,并符合IEC标准认证,持续助力公司参与全球配电领域市场竞争;持续推进各系列变压器能耗及性能升级,采用低碳绿色环保的综合设计方案,进一步降低铜材的耗用,在节能更为经济的基础上持续提高运营效能。 3、绿色数智能效升级,建设零碳能源工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工厂能级提升,进一步提高工厂运营效能。围绕安全一体化管控、精准配送、设备运行监控、数字实施优化、人机协同等关键场景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完善IN3系统EHS管理版块,打造“数据全采集、流程全贯通、管理全闭环”一体化EHS数字化管控体系,实现智能工厂整体数字生态的高效互联互通;优化AGV叉车路线规划、拓展AGV应用场景,实现跨车间、工序间生产物料的精准和科学配送管理,降低仓库人员负荷;整合各系统、管理平台的数据源,通过设备实时采集系统部署与IoT技术深度应用,显著提升质量精准追溯场景的管控能力与追溯效率。 自2024年启动零碳工厂系统规划以来,公司围绕“能源优化+智慧减碳”的双核理念,持续构建覆盖“生产运营-供应链协同-产品全生命周期”零碳管理体系,逐步打造“绿色、智能、高效、低碳”的广电电气现代化工厂,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系统,快速推动公司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2025年12月,公司继已获评“绿色工厂”基础之上,再获评2025年度上海市“零碳工厂”,全面展现公司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持续探索轨迹和实践发展成果。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碳平台管理、提升绿电比例和节能优化改造,努力实现工厂“近零碳”运营状态,为实现国家2030年全面碳中和持续贡献应有力量。 4、精筑人才梯队发展,持续助力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精准引育、数字提效、文化融魂”三大战略,以人才发展为核心抓手,旨在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与组织根基。一方面,聚焦人才发展核心需求,通过建立编制动态测控与全周期需求预测机制,精准补充核心岗位人才,夯实人才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在人才培养领域深化校企合作,升级“核心骨干人才培育-新羽计划”、“技术蓝领培育-雏鹰计划”分层培育体系,推动核心骨干能力跃升,提升关键人才保留率,同时将雏鹰梯队储备规模扩充至百人以上,有效构建起“引育留用”一体化的人才生态。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升级,依托OA系统实现绩效考核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为人才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管理支撑。此外,公司将“创新、协作、责任担当”的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绩效考核与员工行为评价体系,结合人才发展导向优化激励机制,并通过完善福利关怀机制与搭建多维沟通渠道,营造了和谐共进、利于人才成长的组织氛围,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围绕经营业务和企业发展,公司党委、工会和职能条线协同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关心关爱退休员工,通过慈善基金和工会,助学济困,回馈社会。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基础,注入强劲动能。 5、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完善ESG体系建设 2025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提升,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监管动态,紧跟行业前沿走向和法规政策,修订完善各类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各类机构的交流互动,通过各类平台和方式,准确、客观、及时传递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维护公司价值。公司重视回报投资者,2025年7月,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分红金额为5,975.73万元。在专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发展机会,做好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展较为顺利。此外,公司积极推动ESG相关工作,作为上证公司治理版块样本公司,公司连续四年披露ESG报告,持续完善ESG体系及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推动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及产品技术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经营计划 展望2026年,是我国“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发展站上了更高的一个台阶和新的起点。近年来,高端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保持稳步增长,总体呈现出增速较快、结构向优、动能向新的特点。电力生产和供应稳定安全,清洁能源加快建设,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绿色转型步伐加快,能效水平不断提升,为电力行业在“十五五”期间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和坚实保障。 2026年,广电电气将保持凝心聚力的状态,主动破局,开辟出属于广电电气的新成长之路。同时,今年也是公司“聚焦核心、深耕海外、提质增效、绿色升级”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广撒网、精耕作”,在市场布局上多点发力、在核心业务上深耕细作,深入推进“数字、低碳、智能”的管理及产品理念,加速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科技化转型步伐。2026年,公司将在以下方面重点开展工作:1、市场及产品。保持对国内外市场的高度关注和跟踪,精准匹配客户需求,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完善技术、服务和产品方案。锚定核心赛道,重点聚焦数据中心、石油炼化、半导体等高潜力行业。不断拓展海外市场,以卓越的产品品质为基石,“GEIS”品牌为纽带,在全球不同区域、不同国家寻找理念契合的合作伙伴,共建海外联盟生态,携手服务全球客户。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打磨产品力,强化研发创新,严守质量底线,并加速推进UL认证与船级社认证等关键布局。 2、生产及制造。进一步夯实核心产品供应能力,全力提升供应链水平,让生产运营更精准、更高效;推动智能制造与节能降耗深度融合,系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有序推动生产运行向精细化、数字化与低碳化协同转型。 3、管理及人才。推动人才梯队建设及分层分类精准管理,完善数字化建设与迭代,深度推进企业学习型组织的完善与提升。聚焦员工综合能力提升,大力培育内部骨干、引进优质人才,全面提升人效,以高素质人才队伍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绩效体系,提升公司组织管理效能。 4、资本与治理。保持对证券市场的持续关注与研究,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信息披露流程,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有效性;积极探索和研究配电行业发展形势,增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交流互动,适时调研投资项目,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提供市场资讯和合理化建议。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及产业竞争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发展与国内经济环境、电力行业投资建设、国内社会用电量等方面紧密相关。随着“双碳”战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快速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配电行业发展方向日趋显著,也驱动电力行业更广阔、持续的行业发展机遇期。但未来如若国际经济环境快速变化、电力行业或新能源建设放缓、方向调整,将会对电力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 对策:公司需要持续跟踪国内经济政策、行业发展动向,积极关注适时参与电力行业新方向、新业态、新技术,持续储备技术资源和行业人才,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2、市场风险。电力行业及输配电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关键组成部分,多年来形成并催生了众多行业参与者、竞争者和创新者。现如今行业内竞争态势日趋严峻:产品创新、技术迭代、工艺变革、团队孵化,对行业内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状况及抗风险能力均提出了极大挑战。 对策: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精准、高效、专业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电力解决方案。同时,不断巩固传统优势市场,积极开拓新兴业务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3、研发创新风险。“双碳”发展作为国家中长期战略目标已经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未来将催生新的产业发展机会,引领新的发展方式,推动新的技术革新。若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未能较好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新产品及核心技术,势必处于市场竞争浪潮中的后部尾端之处,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不断推动产品、技术和团队创新,持续研发投入,并强化与各类高等院校、研发专业机构的合作,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 4、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排、芯片、钢板等,若上述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会有一定不利影响。 对策:实时监测原材料价格走势和波动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制定应对方案。 提早适当储备各类原材料,动态安排库存储备,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二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朱黎庭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材料,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黎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现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期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和披露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度,共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修订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公司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章程》等19项制度进行修订。 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制度的制定及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督促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黎庭 2026年5月29日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张爱民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材料,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爱民: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非执业)。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教授、会计学系主任、学校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现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荣休教授。现担任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监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内控与风险管理专委会副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期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和披露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度,共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修订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公司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章程》等19项制度进行修订。 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制度的制定及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督促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爱民 2026年5月29日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唐斌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材料,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斌: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首席投资官,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期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和披露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度,共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修订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公司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章程》等19项制度进行修订。 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制度的制定及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督促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斌 2026年5月29日 议案三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5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亦刊登于同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四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69.05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6.5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六关于 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共计38,650.00万元,截至2025年底,实际使用情况:保函、保证金及信用证、承兑汇票余额7,607.06万元。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运营能力,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授信品种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贴现、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 上述融资额度,可分别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保函和票据融资等事项,担保方式为信用和信用担保,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业务的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在此额度内,公司可灵活选择方式,其周转使用、融资次数、期间、利率和费用等与借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为此,提请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融资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有关的一切签字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七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投资额度和授权范围内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同时,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现金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宜。 本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八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业务将选择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信用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优先选择银行),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金融衍生品交易类型为外汇掉期,到期采用全额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在外汇敞口所在企业之所在地进行交易。2026年度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0.20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上述资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即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本次授权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规模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新的授权为止,且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以及修订后的全文,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二、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其中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制度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www.sse.com.cn)披露。 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十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暨 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审阅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具体如下: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8万元整/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外部董事: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确认,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应与其岗位、承担的责任、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以及个人的能力和经验相匹配;绩效薪酬应根据公司整体以及个人负责的部门、业务单位的年度业绩表现来确定,业绩评估的依据为每一年度年初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共同确定的业绩目标,即根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高管人员绩效薪酬的计算方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各董事在对本人报酬进行讨论时,均予以回避。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以及因兼任高管或其他职务而向公司领薪的董事薪酬,需本次股东会审议。若董事以股东身份参会,须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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