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30126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6-041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陈寅先生 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寅先生为公司董事 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陈寅、LEE LAWRENCE、徐翔,由陈寅担任主任 委员; 审计委员会:任海峙、肖波、LEE LAWRENCE、宋琼丽、徐翔, 由任海峙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肖波、任海峙、陈寅,由肖波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翔、肖波、庄建清,由徐翔担任主任委 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同意聘任陈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副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庄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友 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友涛先 生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 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 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依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李一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同意聘任王青女士为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票弃权;0票 反对。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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